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的翻译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政府办的职能是什么?
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基本职责和职能作用,它通过实施行政职能来实现国家权力,它是由政治职能、经济职能以及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共三大职能构成的有机整体,是无论任何社会形态、任何政体的国家所共有的。
政府职能的特征决定了政府的具体职能,它是与政府活动的特殊性联系在一起的,了解了它的特殊性,就有助于更好地指导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的开展。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有什么不同?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从行政级别上、承载职能上基本相同(有的街道办事处行政级别要高于乡镇政府的级别);区别在前者是派出机关,代行派属政府的职能,后者(乡镇政府)是基层的政府机关,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与决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而对街道办事处所行使的职权却没有法定授权。
我国各国家机构的职责分别有什么?
应该称的国家机关而不是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指国家机关的总和。
我国的国家机关分为四种: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国家司法机关: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等等。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省级以上人大)、选举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关于行政部分的决定。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命令等等。
国家军事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关于军事部分决定,领导军队和管理国防。
国家司法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关于司法部分的决定,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监督权。
政府法制办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你好~(一)统一规划省政府的立法工作,组织编制省政府行政规章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的项目计划和年度计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推进本省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省政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建设。 (三)负责为省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提出本省贯彻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四)负责审核省政府工作部门报送省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省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五)承办省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组织承办省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省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负责本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统计工作。(六)办理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开展法制工作。(七)负责省政府规章公布事项;承办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和编纂工作;编辑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外文译本。(八)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负责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活动;联系和协调公职律师和仲裁工作。(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这是我知道的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的翻译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简述政府职能的特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